【圆明网】我因坚持对“真善忍”的信仰,被逼流离失所九个月,无家可归,于2001年10月15日被公安局非法拘留,现被非法关押看守所监室。
2001年10月18日晚将近七点钟,我被市公安局恶警绑架,恶警脱去我的外衣蒙着我的头,背带手铐,还有另一位大法弟子也被蒙头一块拉到宾馆的一个房间,恶警把我们二人分开,进行非法刑讯逼供。六名恶警合伙用绳子捆着我的双腿,用毛巾塞紧我的嘴,又拉上背铐,我躺在地上挣扎着,恶徒们开始用竹板毒打我的脚面、膝盖和手,有的用皮带抽打我浑身上下数遍,皮带打断又换一个,有的用烟头烧我的脚心,有的用竹签钉我的十指,有的用脚踩在我肚子上折磨我,一个暴徒穿着皮鞋踩到我的头上。恶徒们有的打我累得热得把上衣脱光继续打,持续半个小时,它们把刑具松开,给了两分钟时间,换一下胳膊,又拉上背铐,捆着双腿,一次比一次加重折磨我,我要求去厕所,恶徒们拒绝,致使我大小便都解在身上。恶徒们六个人二人一班,二小时一换班,轮流休息,轮流折磨我。他们逼我带着背铐,胳膊内还塞着水杯靠墙半小时延长一小时,我已经绝食两天了,加上身上被打伤,没有支撑能力,于夜里12点钟昏倒。恶徒们用冷水泼脸,醒后继续上刑毒打,铐子勒进青肿的肉内(现在还有伤疤),胳膊连拧带拉背铐折磨得疼痛难忍,象卸掉一样不能动弹,恶警还强灌迷魂药,我于夜里三点钟第二次昏迷,被再次用冷水泼醒。
恶徒们这样私设公堂是非法的,所以它们也不敢大声说话。我放声揭露它们的恶行,它们很害怕,再次用木板把塑料袋塞紧我的嘴,上颚被碰破流血,我始终用正眼正视恶人,没有一点畏惧,我被它们折磨得流血流汗,却没有掉一滴眼泪,因为我是个无罪的人,不应该把眼泪掉在它们面前。
暴徒们费尽招术达不到目的,企图要脱去我的裤子用钳子夹我的下身,还说些极没道德的脏话侮辱我。到天亮五点半,我第三次昏迷,它们又用冷水泼我也无用。此时我象一摊泥一样,光会呼吸,在昏迷中,不知有多长时间,我感觉胳膊勒紧,才知道它们请来医生一男一女给我检查身体,医生叫我醒醒,我听见医生说话祥和,想向医生求救,口张不开,挣不开眼,医生问是怎么回事?它们骗医生是摔伤的,医生看我躺在地上被冷水泼得光打冷战(因我浑身几次都用冷水泼透),让它们把我抬到床上盖上被子就走了。几个警察看我昏迷不醒,有的害怕,有的说:“过不来,火化了”,有的说我假装睡觉,用板子再次狠打我的脸,用竹签钉我的脚、手心,看我没有反应,也害怕了,又叫来医生给我输液,由于我全身青肿,找不到血管,我心里一阵难受,又昏了过去。
恶徒们准备对我进行三天三夜的逼供,因我昏迷不醒,它们用衣服蒙着我的头送进看守所监室。
在监室内,我全身瘫痪、疼痛、不能自理,一星期内,我内部起热,没有开水,每天得喝两公斤冷水解渴,几天内高烧昏迷几次,生活都由另一位大法弟子照顾,浑身骨头疼痛,昼夜不能睡眠。俗话说:“伤筋动骨一百天”。至今两年多了,右胳膊一直没有力气,失去劳动能力,从肩胛骨到手稍一直疼、酸、沉,上臂现有绳捆的痕迹。恶警们用竹板毒打脚面、膝盖,伤了神经、骨膜,至今双脚疼痛、麻木,腿酸疼、沉、发凉,脚心现有烟火烧伤的伤疤。
我精神和身体受尽折磨和摧残,我非常痛苦。
我当时被绑架时,它们收走包内五千元现金,我多次要我的私有财产,它们不承认见我的钱。
明慧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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